党支部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活动载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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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3-12-08 09:37

党支部要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,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、履职尽责,在推动中心工作中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下面将常用的活动载体作一梳理,供党支部工作参考。

党员设岗定责活动

开展设岗定责,主要是在农村、社区,针对部分党员没有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、不利于发挥作用的情况,根据组织需要和党员实际,设定岗位,明确职责,由党员个人认领,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
(1)公开设岗。党支部根据实际需要,设立若干岗位,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,将岗位名称、职数、工作责任、必备条件等进行公布。

(2)党员认岗。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申报适合自己的岗位。

(3)组织定岗。根据党员认岗情况,结合党员年龄、文化、特长等,按照就近便利、择优配岗原则,初步确定每个岗位的人选,既可一人多岗,也可多岗一人。

(4)公示明岗。通过公开栏等形式,将上岗党员姓名、申报岗位、岗位职责等进行公布,征求群众意见建议。

(5)宣布定岗。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,宣布党员定岗情况,组织党员上岗履职、发挥作用。

(6)考核评岗。采取个人自评、群众评议、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,定期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评,对职责履行好的党员予以表扬和奖励。

承诺践诺活动

开展党员承诺践诺,即组织党员结合工作生活实际,在带头学习提高、争创佳绩、服务群众、遵纪守法、弘扬正气等方面作出承诺并认真践诺,用行动展现先锋模范形象。党支部也可开展集体承诺践诺,把党支部践诺和党员个人践诺结合起来。主要程序包括:

(1)提出承诺。可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。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提出,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、临时任务或遇突发性事件提出。根据实际情况,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、集体承诺、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进行。党支部要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审核,建立承诺台账。承诺应具体化、行为化、事件化,其完成情况可检查、可考核。

(2)公开承诺。承诺事项要在支部通报,或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、电子显示屏、局域网等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。

(3)履行承诺。党员要认真兑现承诺内容。党支部要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,对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帮助。

(4)评议承诺。结合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,采取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群众评议、领导点评等方式,对党员承诺践诺进行评议。年度承诺一般每年评议一次,即时承诺可一事一评。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、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,也可在一定范围公开。

党员示范岗

党员示范岗,主要是在生产一线、服务窗口等设立的示范性岗位,标明党员身份、明确先锋标准、接受群众监督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(1)设置岗位。可分为个人示范岗和集体示范岗。个人示范岗主要围绕优秀党员个体创建,集体示范岗由党支部或党小组针对同一岗位的若干名党员创建。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,确定党员示范岗的具体岗位和拟上岗党员。

(2)制定标准。以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为目标,紧密结合所设岗位的职责,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基础上,制定示范岗的工作标准。工作标准应具体、明确、可操作。

(3)群众监督。公开悬挂或者摆放党员示范岗标牌,上岗党员佩戴党徽,接受群众监督。在工作过程中要经常听取群众意见,按期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,将测评结果作为考核上岗党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。

(4)动态考核。对上岗党员要定期考核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。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撤销称号、收回岗牌;对表现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。

党员责任区

党员责任区,是根据党员的工作岗位、个人能力与活动范围,把党员应尽的义务以责任制形式落实到一名或几名党员,形成以一定党员为主体、一定群众为对象、一定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区。

(1)划分责任区。党支部根据党员分布情况,结合党员的工作性质、业务能力、兴趣特点,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意愿,划分责任区。可以一名党员一个责任区,也可几名党员一个责任区。

(2)明确党员职责。根据责任区的党员特点、群众需求和工作需要,明确党员应带头承担的职责任务。比如,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、带头提高工作质量、确保无生产安全事故、带领群众遵纪守法、增进团结协作等。

(3)开展责任区活动。组织党员在责任区内创先争优,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。

(4)进行考核管理。定期组织群众评议,对责任区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。可采取公布考核结果、评定责任区等次、悬挂流动红旗、对优秀党员进行奖励等办法,督促责任区活动的有效开展。

党员志愿服务活动

党员志愿服务活动,是党支部围绕基层和群众需求,根据党员的技能、特长、兴趣等,组织党员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开展各类服务,展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常见的服务活动包括:

(1)宣讲类活动。结合党员的专业特长,有组织地到基层和群众中宣讲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解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的精神。

(2)帮扶类活动。与基层比较困难的单位、家庭、群众结对,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。

(3)文明引导类活动。组织党员开展宣传文明知识、维护环境卫生、维持交通秩序、开展治安巡逻等活动。

(4)便民服务类活动。利用党支部所在单位的资源和党员的技能特长,无偿为周边群众提供便利和服务。

(5)其他类型活动。